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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小心撕毁怎么处理?

编辑:南通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05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撕毁,分二种情况 ;

1、如果发票撕毁很不严重,可以拼回正常认证,那就没关系;

2、如果发票撕毁很严重,无法拼回,完全不能认证,被撕毁的专用发票可以当丢失发票操作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撕毁发票违法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发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发票管理法》第36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一)丢失发票;(二)损(撕)毁发票;(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发票管理法》第36条第5项和实施细则第50条第2项可以看出,撕毁发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发票管理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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